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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游泳”是指18个月内的婴儿在专门安全设施保护下,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专业人员一对一的专门操作和看护,在新生儿出生的当天(出生当天至28天为新生儿)即可进行一项特定的、间断性的人类早期健康活动,分为有次序、有部位、有技巧的婴儿水中按摩(游泳操)和婴儿自主游动两部分。 Hi!BABY位于龙口市松岚小区街面楼,配有专业护理师,游泳过程全程监护。可供0-18个月的宝宝游泳,做到一人一游一池水一消毒一专用浴巾,室温水温严格达到统一标准。伴着轻柔的莫扎特音乐,护理师给游泳的宝宝进行全身按摩,小宝宝可以在水中惬意的游来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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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宝身体出现以下状况,暂时不宜婴儿游泳:1.感冒2.发烧3.感染4.拉肚子5.脚易抽筋6.身体异常7.免疫系统有问题8.呼吸道感染(具传染性) 宝宝属于以下任一条件,严禁进行婴儿游泳:1.新生儿合并症、并发症、脐部感染、有特殊治疗者;2.有宫内外窒息史,新生儿阿普卡(Aphar)评分低于8分者;3.小于32周的早产儿,体重低于1800g的低体重儿;4.先天性畸形的患儿,如:先天性心脏病、脑积水;5.心肺功能不良的患儿;6.正在患其他严重疾病,新生儿综合症正在治疗者;7.有癫痫病发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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