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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县2007年防雷装置建设质量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lk163.net  发布:2008-9-18 21:57:31  来自:写作范文大全  浏览:

  今天县人民政府在这里主持召开由气象局和规划建设局参加的建(构)筑物防雷装置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协调会,罗副县长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受他的委托,由我来主持这次会议,在这里主要提出几点建议:

  我县是雷电灾害事故多发地区。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至2006年,我县共发生雷击事故52起,共造成33人伤亡(其中死亡5人),雷击引发的重特大火灾事故5起,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因雷击造成停电停产、网络瘫痪、信息中断等事故时有发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县高层建筑物的大量增加,各种现代化通信网络、计算机信息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立及气候异常等原因,雷电灾害给社会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越来越大。为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防雷安全工作,我觉得我们气象局和规划建设局应当做好:

  一、加强领导,协同合作。规划建设局要把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建筑监管工作中,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气象主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指导,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合作的领导机制和管理体制。

  二、提高认识,落实措施。雷电灾害具有突发性、毁灭性特点,灾害涉及到各行各业与千家万户,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影响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气象局和规划建设局的领导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防雷安全工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雷安全措施。要严格把好新、改、扩建设项目中的防雷装置设计图纸审核和施工安装质量关,确保安装的防雷装置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

  三、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县气象主管机构要严格管理,认真落实审核验收许可制度,依法加大对防雷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处力度。要强化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县规划建设局应当配合县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国家防雷规范,加强对防雷设计、施工、检测的管理工作。凡是未经县气象主管机构行政许可的单位擅自对外开展防雷专业设计、施工的,气象主管机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四、加强督查,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协同县气象主管机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防雷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按照国务院第412号令《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新、改、扩建设项目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将其纳入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的基本内容中,切实做到从“源头”上把好防雷装置质量关。

  五、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县气象主管机构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防雷减灾管理职能,坚决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造成重特大雷击责任事故的,要及时组织调查,依法查处。

  最后,值得强调的是,县气象主管机构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短信等各种媒体,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防雷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防雷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的防雷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引导群众信科学、学科学、用科学,营造一个全社会关注防雷安全、重视防雷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努力避免和减少雷电灾害事故,为构建和谐**、实现**西部崛起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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