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以电子商务为主的信息资讯门户网站——lk163.net
网站首页 | 信息资讯 | 网上商城 | 企业黄页 | 人才市场 | 供求信息 | 房产交易 | 二手市场
消费e店 | 时尚生活 | 在线影院 | flash动漫 | 范文频道 | 真情交友 | 电子相册 | 博客日志

您所在的位置:龙口在线 > 浏览正文
市司法局局长就职演说
lk163.net  发布:2008-9-11 22:52:23  来自:写作范文大全  浏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天,我怀着十分激动和崇敬的心情,有机会站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挑眩如果人大常委会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辜负人大常委会的选择和重托。

  人大常委会如能通过对我的任命,任期内我的工作目标是“五个致力于”:一是致力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我的法治环境。紧密配合“严打”整治斗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要始终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加强对监所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积极推进现代化监所创建活动,努力建立确保监所安全稳定的高效机制。抓我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配合“严打”整治,减少社会乱源,并深入开展“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活动。积极组织律师开展“严打”刑事辩护,维护司法公正。

  二是致力于全面开展“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进程。根据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委、人大常委会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总结“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公民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是致力于抓我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开展“民安工程”活动,不断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职能。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和“强基层,打基幢的工作方针,建设我基层司法机构和“司法调解中心”,配齐、配强司法专干,完善办公办案条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做我矛盾排查纠纷调解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基层,确保基层社会政治稳定。

  四是致力于抓我法律服务工作,为全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紧密围绕我“十五”经济发展目标和我国加入“WTO”的需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送法下进厂”、“服务上门到户”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和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积极组织广大法律工作者和司法行政队伍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推进我工业化进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五是致力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如山、党和人民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可靠队伍。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的主要措施是:第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理论素质。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岗位角色的变换,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情况,迫切需要自己抓我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驾驭全局、开拓进娶做我本职工作的能力。因此,我必须把学习放重中之重。一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二要认真学习法律和司法行政方面的知识,防止“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三要向同行们学习,并社会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自觉地与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思想

[1] [2] 下一页

(编辑:) 留言评论】【在线投稿】【打印网页】【关闭窗口】【↑顶部
+ 相关信息咨讯
·客运站站长就职演说
·新当选书记在局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大会上的讲话
·在县教育局任职会议上的发言
·副县长提名表态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拟任命人员供职发言
·我的任职前发言
·任职发言(公检法)
·一个党委书记的就职演讲辞
·履职发言(检察)
·我的任职前发言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龙口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