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伤亡,最高可获30万元赔偿
本报讯 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从新学期开始,我市学校全面启动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为学校和师生争取最大的利益保障,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各类安全事故风险,为教育安全工作排忧解难,保障我市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保险费为每生每年人民币5元,由学校出资入保。在校学生因同一事件或同一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视作一次事故,每所学校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450万元,每名受伤害学生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万元。
校方责任保险是指,在校学生在校园内或者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时,以学校对学生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学校对学生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通常指:在学校活动中或由学校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校方疏忽或过失导致注册学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全部或部分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就中小学校而言,由于主要面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的群体,学校面临的责任风险众多,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引入现代风险管理机制,是构建学校安全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本目的在于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各类安全事故风险,而不是安全责任的转移,因此,在推行校方责任险的同时,市教育体育局更加重视安全教育,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责任制,积极有效的预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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